各企事业单位: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换代时期,迫切需要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一个蓬勃发展的重要职业,其发展速度是其他大部职业所无法比拟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已逐渐成为核心资源。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建设和发展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企业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企联会(北京)企业管理中心将于2015年大力推广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辅导培训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凭证。
欢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等。
2、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等。
3、资深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授课内容:
授课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收费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费:(一级)680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自理,会务组可以统一安排。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 间:2016年03月19日—03月20日
地 点:武汉市(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证书颁发:
培训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经考试、鉴定合格者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其可作为录用、待遇、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报名材料及其他:
初审时需将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及获奖证明复印件(两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二寸免冠照片八张寄到我单位。请参考人员于2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培训报名费(汇款方式详见报名表)上交招生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