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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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细信息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及新法下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开课时间]14年09月17日-14年09月19日

[培训师资]邹 杨 鲁志峰 白永亮 范战江 陈建华

[课程费用]1800

[培训地区]四川

[详细地址]成都市

[课程内容]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

关于举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

     威解读及新法下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经过漫长的博弈,倍受社会各方关注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终于在2014年1月24日正式出台,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家继2013年实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后,又一次出台的专门调整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另外, 国务院和人社部还相继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新的劳动法律、法规。这些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及实施,对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劳务派遣有关规定出台后,进一步规范了相关配套细则,明确了企业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那么,新的法律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劳务派遣工还能否使用?如何才能合法使用?劳务派遣转型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法律风险?出现相关劳动争议,该如何解决?劳务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应该如何制订相应的应对方案?

  为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正确处理劳务派遣关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特邀请国家有关部委领导、权威劳动人事专家举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及新法下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高级研讨班,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权威解读

1、《劳务派遣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及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内在联系。

2、什么是劳务派遣?什么不是劳务派遣?逆向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外包好还是劳务派遣好?

4、如何甄别假外包真派遣?由发包方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有风险吗?

5、订立劳务外包协议应注意那些风险?

6、怎样界定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如何操作?

7、辅助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什么程序?

8、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应如何计算?超出比例视为直接用工吗?

9、对于目前超出派遣比例的用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10、如何理解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同工是否必须同酬?怎样操作才能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11、劳务派遣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那些内容?是否必须与单位员工完全相同?

12、同工同酬是否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13、怎样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派遣员工退回期间的工资福利如何设计才合法?

14、被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如何处理?如果被派遣员工异地工伤,如何确定理赔标准?

15、劳务派遣单位可否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退回条件”?

16、只要派遣单位同意,用工单位就可退回被派遣员工吗?怎样退回才合法?

17、退回或解聘被派遣的“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临近退休职工”需注意那些问题?

18、新法规对跨地区劳务派遣(同工不同保)是如何规定的?与劳动合同法怎样衔接?

19、跨地区劳务派遣必须成立分支机构吗?派遣公司能否委托用工单位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0、劳务派遣单位可否与被派遣员工约定试用期?可否与新的用工单位约定试工期?试用期和试工期有什么区别?

2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员工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22、劳务派遣单位能否派遣退休人员及实习学生?

23、那些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不受“三性”及比例限制?

24、新法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规定? 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25、新法对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新规定? 如何规避相应法律风险?

26、现有劳务派遣协议在新法生效后如何进行衔接与过渡?新法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二部分:新法下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风险一:求职欺诈与就业歧视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二:事实劳动关系存续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三:退休返聘、在校学生等非劳动关系使用不当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四:试用期运用不当风险及控制。

风险五:档案管理不善及转移不当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六:企业调岗调薪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七:考勤及加班管理不善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八:企业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不当引发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九:企业对员工辞职管理不当引发的风险及控制。

风险十:经济补偿金支付过程中的风险及控制。

第三部分:新法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重点解读与实务操作

1、新法下女职工四期保护的应对措施、待遇标准有那些?如何计算?

2、新法下女职工在四期间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时,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3、新法下对不遵守计划生育法规的员工,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有何应对的措施?

4、新法下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那些情况不是工伤? 

5、派遣员工、实习学生或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吗?参加单位聚餐遭遇车祸或陪领导喝酒而死亡,算不算工伤?怎样操作才能规避此类法律风险?

6、新法下怎样理解和界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发生的工伤?起算时间怎样确定?企业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7、新法下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了那些变化?

8、如何理解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有什么区别?

第四部分:现场答疑与互动交流

二、参加对象:

1.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长、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及相关工作人员;

 2.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仲裁委员会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3.国内外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等各类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业务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主讲专家:

      著名劳动法专家、实战派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著名企业法律顾问、首席仲裁员;

鲁志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著名劳动法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劳动法专家;

范战江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著名劳动法专家。原国家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劳动仲裁处、劳动争议处处长。

陈建华   著名劳动法专家,资深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关系沙龙会长、《劳动关系经典

          案例100篇》主编;

  四、时间地点:

           2014年8月06日-08日     青岛市      (06日全天报到)

           2014年8月13日-18日     贵阳市      (13日全天报到)

           2014年8月19日-21日     重庆市      (19日全天报到)

           2014年8月20日-22日     桂林市      (20日全天报到)

           2014年8月27日-29日     厦门市      (27日全天报到)

           2014年9月17日-19日     成都市      (17日全天报到)

           2014年9月24日-26日     上海市      (24日全天报到)

 五、参会费用: 

   人民币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研讨费、场地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参会人员将报名表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会务组在收到报名表后告知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日程安排等事项。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10-51797066  010-52571508

传    真:010-52571508 010-51797866   

联 系 人:  贾燕彬  13641099928

邮    箱: zqlh2009@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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